2021年2月19日在河池市南丹县召开了南丹县亢马工区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代表及1名特邀专家共5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成员及代表察看了工程现场,查阅技术资料,听取施工、监理等单位关于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了南丹县亢马工区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验收组同意南丹县亢马工区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等3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0]4号)及有关规定,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南丹县亢马工区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项目
建设地点:河池市南丹县
南丹县亢马工区工矿棚户改造工程(一期)项目位于河池市南丹县境内,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设1#、2#、3#、4#、5#、6#、7#楼、幼儿园及相应的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项目扰动面积2.67hm2(均为永久占地),其中主体工程区2.67hm2,临时堆土场区0.15hm2;其中,临时堆土场区位于主体工程区内,不重复计算占地。工程总挖方约为1.60万m3(其中表土0.35万m3,普通土1.25万m3);填方1.60万m3(其中表土0.35万m3,普通土1.25万m3);无借方,无弃方。项目自2017年9月施工建设,2021年4月竣工,总工期43个月;工程总投资43073.7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4458.99万元,申请银行贷款、申请国家补助、业主自筹和职工集资等。
二、公众反映问题及意见的主要方式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映对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的问题和意见。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三、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1个月(自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3月19日)。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法
建设单位:南丹县南方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玉明
联系电话:13977852558
电子邮箱:1045356281@qq.com
附件:1、南丹县亢马工区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南丹县南方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