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土保持规划
- 水资源规划
水土保持规划是合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的主要依据,也是农业生产区划和国土整治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是为了指导水土保持实践,使控制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工作按照自然规律和社会经济规律进行,避免盲目性,达到多快好省的目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利用水土资源
我国一些山地丘陵区,广种薄收,单一农业经营十分普遍,这种不合理的土地利用是造成水土流失和人民生活贫困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通过合理的规划,可以明确生产发展方向,对原来不合理的土地利用进行有计划的调整,改变单一的农业生产结构,恰当地安排农林牧业生产用地比例,变广种薄收、单一经营为少种高产多收的农林牧副综合发展,从而达到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的目的。在许多地广人稀的水土流失严重地区,通过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科学的水土保持规划,坚决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最终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和谐统一的目标。
2、确定合理的治理措施,有效开展水土保持工作
水土保持工作的一条基本经验就是全面规划,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是开展水土保持治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和前期工作。由于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涉及面较广、工作量较大、开展时间较长,需要采取综合措施,而且各项措施、多种因素相互关系复杂,要经过一定的分析、计算、预测、评价。因此,要做好水土保持的防治工作,就必须制定科学的规划。没有规划,凭主观意愿去指挥,造成盲目性、随意性,结果会事与愿违或事倍功半,挫伤群众的积极性。通过规划,可确定需采取的各项水土保持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措施、林草措施、农业耕作措施,如梯田、坝库、林草、沟垄种植等的科学布局、建设规模和发展速度等,做到心中有数,有条不紊。特别要处理好治坡与治沟的关系,上游和下游的关系,工程、林草、农业耕作三大措施之间的关系,以及工程措施与林草措施的配套、治理和管护。多年来不少地方由于处理不当,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而治理效果却不显著。因此,必须研究制定科学的规划,协调处理好这些关系,使水土保持工作得以顺利地向前发展。
3、制定改变农业生产结构的实施办法和有效途径
水土保持是一项涉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系统工程。因此,必须通过规划,根据客观的自然规律和社会经济规律,采取建设高产稳产的基本农田等有效措施,在解决群众温饱问题的基础上,再逐步加以改变。
4、合理安排各项治理措施,保证水土保持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于规划中的任务,一方面,要充分挖掘劳动潜力和机械设备,把一切能用上的力量全部都使出来;另一方面,要注意协调各项措施的关系,包括施工季节和年进度安排,使各项措施相互促进。
5、分析和估算水土保持效益,调动群众积极性
治理水土流失、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其根本目的就是要改变山丘区贫穷落后面貌,增加群众收入,同时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生境质量。如在经济效益方面,实施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后,在提高粮食产量,增加现金收入,改变群众贫困面貌等方面能达到什么程度。用这些能达到的美好前景教育群众,调动群众治理水土流失的积极性。水土保持防洪、减沙效益的估算,可为大中河流的开发治理和各项水利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水资源规划即在掌握水资源的时空分布特征、地区条件、国民经济对水资源需求的基础上,协调各种矛盾,对水资源进行统筹安排,制定出最佳开发利用方案及相应的工程措施的规划。它是水资源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 它是人类长期水事活动的产物,是人类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通过防洪、抗旱、开源、供水等一系列水事活动逐步形成的理论成果,并且伴随着人类认识的提高和科技的进步而不断的以充实和发展。
水资源规划的基本任务
根据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计划、保护生态系统要求以及各行各业对水资源的需求,结合区域内或区域间水资源条件和特点,选定规划目标,拟定开发治理方案,提出工程规模和开发次序方案,并对生态系统保护、社会发展规模与经济结构调整提出意见。这些规划成果,将作为区域内各项水利工程设计的基础和编制国家水利建设长远计划的依据。
水资源规划的主要内容
水资源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水资源量与质的计算与评估,水资源功能的划分和协调,水资源供求平衡的分析与水量科学分配,水资源保护与灾害防治规划以及相应的水利工程规划方案设计及论证等。
水资源规划的目的
水资源规划的目的是合理评价、调度和分配水资源,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环境质量,以做到有计划地开发利用水资源,并达到水资源的开发、经济社会发展及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相互协调的目标。
水资源规划的类型
根据规划的对象和要求,水资源的规划可划分为一下五种类型:
1)流域水资源规划:流域水资源规划是以整个江河流域为研究对象的水资源规划,包括大型江河流域水资源的规划和中小型河流流域水资源的规划,简称流域规划。其规划区域一般按照地表水系空间地理位置来进行划分,并以流域分水岭为研究水资源的系统边界。针对不同的流域,其规划的侧重点有所不同。
2)跨流域水资源规划:跨流域水资源规划是指以一个以上流域为研究对象,以跨流域调水为目的的水资源规划,其规划考虑的问题相比单个流域规划更广泛,更深入。
3)地区水资源规划:地区水资源规划是指以行政区域或经济区、工程影响区为对象的水资源的规划。其规划的重点视具体的区域和水资源的功能的不同而有所侧重。重点考虑本地区是首要的,但同时还要兼顾更大范围或者研究区所在流域的水资源总体规划,不能片面强调当地局部利益而不顾整体利益。
4)专项水资源规划:专项水资源规划是指以流域或地区某一专项水资源任务为对象或对某一行业所做的水资源的规划。该规划针对性强,但在规划时,不能仅盯住要讨论的专门问题,还要考虑对区域或流域的影响以及区域或流域的水资源利用总体规划。
5)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是指以流域或地区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保护为对象的水资源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是在查清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分析和评价水资源的承载能力基础上,根据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系统保护水资源的要求,提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有效节约、优化配置、积极保护和综合治理的总体布局及实施方案,促进流域或区域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的协调发展,以水资源的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