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土保持工程设计
- 水土保持方案
- 水土保持监测
- 水土保持监理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1.应用方向:
(1)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梯田、淤地坝、拦沙坝、塘坝、滚水坝、沟道滩岸防护、坡面截排水、引洪漫地、引水拦沙造地、支毛沟治理、小型蓄水工程、农业耕作、防风固沙、林草工程、封育工程等工程设计;
(2)生产建设项目:弃渣拦挡、土地整治、截排水、小型蓄水工程、防风固沙、植被恢复与建设工程设计。
2.主要依据及原则: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应具备可靠的基础资料,在收集地质地貌、气象水文、土壤植被、水土流失、水土保持和社会经济等基本资料的基础上,开展相应调查、勘测及试验。应本着因地制宜、综合治理、安全可靠、注重效益的原则,在进行总体布置设计的基础上,进行各项措施设计。
3.资质情况:具有住建系统颁发的水土保持专项设计资质。如下:
4.典型案例:
(1)南丹县六寨镇巴定村道理屯生态清洁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方案;
(2)隆林各族自治县2020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
(3)合浦曲樟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专项设计报告书;
(4)襄垣县2021年上良、红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5)2020年克山县玉米秸秆填埋耕地侵蚀沟复垦工程;
(6)三江侗族自治县斗江镇思欧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综合工程;
……
1.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9号,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1995年水利部令第5号发布,2005年水利部令第24号,2017年水利部令第49号修改)
(3)《水利部关于下放部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权限的通知》(水保〔2016〕310号)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
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凡从事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应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资质情况:
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平评价证书。如下:
3.典型案例
(1)新建南宁至玉林铁路水土保持方案;
(2)南宁六景工业园区景春产城开发及配套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3)田林县八渡伟利加油站水土保持方案;
(4)南宁市上林县白圩镇8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5)融安协合狮子岭风电场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
(6)广西华电钦州钦南区风门岭一期150MW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7)玉林民用机场场外供排水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8)北海市铁山港区营盘镇石村农业光伏大棚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9)南宁万科·金域蓝湾房地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10)隆林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11)南宁市公安禁毒情报技术中心水土保持方案;
(12)江南滨江休闲公园提升改造工程(南岸)水土保持方案;
(13)南宁凤岭综合客运枢纽站(长途客运站部分)二期工程、高铁时代广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
……
1.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9号,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2)《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
对可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具备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定期上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水土保持监测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保证监测质量。
报备验收材料。生产建设单位应在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后、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报备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生产建设单位、第三方机构和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分别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资质情况:
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水平评价证书。如下:
3.典型案例:
(1)北海市铁山港区营盘镇石村农业光伏大棚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
(2)富川协合新造风力发电场新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
(3)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光坡镇8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
(4)南宁至玉林铁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
(5)玉林市博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
(6)玉林民用机场场外供排水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
(7)玉林市坡塘至玉林民用机场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
(8)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横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
(9)隆安县公安局震东派出所(县办案中心)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
(10)华润广西来宾象州象武50MW风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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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依据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2006年12月18日水利部令第28号发布 根据2017年12月22日《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依法实行建设监理。总投资200万元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建设监理:
(一)关系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安全的;
(二)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
(三)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
铁路、公路、城镇建设、矿山、电力、石油天然气、建材等开发建设项目的配套水土保持工程,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
其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2.资质情况:
无:
3.典型案例
(1)华能桂燃气分布式能源项目配套燃气管网工程水土保持施工监理技术服务;
(2)大唐全州新能源-(首页)js1996官网登录-最新下载App Store广西全州黄花岭风电场水土保持施工监理技术服务;
(3)北海市铁山港区营盘镇石村农业光伏大棚项目水土保持施工监理技术服务;
(4)玉林市博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施工监理技术服务;
(5)玉林市博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接入系统水土保持施工监理技术服务;
(6)广西北海合浦曲樟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施工监理技术服务;
(7)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光坡镇8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0MWp)水土保持施工监理技术服务;
(8)华新水泥西藏山南时产1000吨废石综合利用项目水土保持施工监理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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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9号,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2)《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报备验收材料。生产建设单位应在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后、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报备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生产建设单位、第三方机构和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分别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资质情况:
无。
3.典型案例
(1)斯道拉恩索(广西)林业-(首页)js1996官网登录-最新下载App Store90万吨浆、90万吨纸和纸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
(2)北海市铁山港区营盘镇石村农业光伏大棚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
(3)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光坡镇8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40MWp)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
(4)贵港覃塘区金沙6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第一期(20MWp)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
(5)华能桂林世界旅游城分布式能源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
(6)广西北海合浦曲樟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
(7)广西宜州市六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
(8)玉林民用机场场外供排水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
(9)玉林市坡塘至玉林民用机场公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
(10)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横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
(11)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光坡镇8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0MWp)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
(12)玉林市吉营府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
(13)天健.领航大厦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
(14)海南红华10万头现代高效仔猪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
(15)全州(才湾)至资源(梅溪)公路一阶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
(16)隆安县公安局震东派出所(县办案中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
……